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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投资收藏的70个问题之24

ARTGOGO.COM 时间:2013/11/30

拍卖公司为何不保真?

 

1999年,北京瀚海油画专场,当拍到署名吴冠中的《风景》作品时,委托人在观众席上起身向买家声明吴冠中说这画是假的,但作品最终还是以22万元人民币落槌成交。2005年,上海苏女士从翰海拍卖花253万元人民币买了吴冠中的油画《池塘》,被吴冠中本人鉴定为伪作。瀚海坚不撤拍处理,苏女士告上翰海。200812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苏女士败诉,称罗女士应自行承担市场风险。作品真假究竟谁说了算?吴冠中几桩假画案,触及了拍卖行不保真的潜规则。

因为拍卖公司认为,《拍卖法》没有规定拍卖人需要保证拍品的真实,拍卖前他们刊印了业务规则,已作出免责声明。我国1996年颁布的《拍卖法》的确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瑕疵,但同时也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一条法律,让拍卖行对真伪的鉴定有了免责条款,却让买家没有保障。

西方国家法律规定拍卖公司必须对拍品真伪做出保证,如德国《拍卖法》通过由协会及商会任命的专家来鉴定;英国《拍卖法》规定,拍卖物品必须进行精确的鉴定说明,供竞买人查看。其实,拍卖公司收取了买家的高额佣金,不能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不能不负对拍品的鉴定责任。